「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」啟動
一、緣起
「桃園航空城」為國家旗艦計畫,行政院於100年4月11日核定「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」,計畫內容包括興建第三跑道、第三航廈及擴大自由貿易港區等建設,縣府歷經多次與中央政府協商,終取得擴大開發規模共識,將以桃園國際機場及機場捷運線各車站為核心,共同訂定「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」,並分二區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。
二、發展目標
「桃園航空城計畫」將可達成下列五大發展目標:
(一)建設桃園國際機場:新增第三跑道及擴大自由貿易港區,發展桃園國際機場為「東亞樞紐機場」。
(二)發展機場捷運線:機場捷運線預定102年10月通車,需解決桃園航空城範圍內A11、A15及A16站無都市計畫問題。
(三)促進產業聚集發展:於機場周邊劃設產業發展區,吸引相關產業群聚,發展國家級產業。
(四)紓解大台北發展壓力:大台北發展已飽和,提供大台北發展腹地,擴大發展效益。
(五)促進雙港整合發展:促進桃園國際機場(空港)及台北港(海港)整合發展,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。
三、開發範圍及構想
(一)交通部刻正辦理「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」,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,區段徵收面積約達3200公頃,並將分二區分由交通部及本府開發,其中交通部負責機場園區開發,面積約1400餘公頃;縣府負責園區周邊及機場捷運A11坑口站、A15大園站及A16橫山站附近地區開發,面積約1700餘公頃。預定103年底完成都市計畫,106年取得第三跑道用地,110年完成區段徵收,為國內始無前例的大型計畫。
四、最新辦理情形
為推動「桃園航空城計畫」,行政院已設立「行政院推動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專案小組」,專案小組由行政院江副院長宜樺擔任召集人,交通部毛部長及經建會尹主委擔任副召集人。專案小組並分設下列三個分組,以積極推動後續事宜:
(一)「都市計畫及用地取得分組」:負責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之都市計畫及區段徵收等事項之規劃、協調與執行。
(二)「開發建設分組」:負責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與附近地區開發建設之規劃、協調與執行。
(三)「產業規劃及招商分組」:負責桃園航空城整體產業發展規劃與招商投資等事項。
五、整體發展效益
桃園航空城開發以2030年為目標年,除發展桃園國際機場為東亞樞紐機場,並將配合桃園國際機場開發帶動周邊產業開發,強化核心機場之多元競爭力及產業發展之鉅大經濟效應。航空城整體之開發效益說明如下:
(一)預計投資金額(約4,950億)
中央政府預計投資機場園區建設金額約3,366億元,其中包括民航作業基金660億元、國道基金211億元及機場公司負擔2,495億元。另初步估計亦可帶動民間參與開發部份約384億元。另桃園縣政府辦理機場捷運附近地區區段徵收開發預計投入約1,200億元。
(二)開發效益
「桃園航空城計畫」開發後,預期將可帶動2.3兆之經濟效益、840億稅收、創造26萬個工作機會。
資料來源 桃園城鄉發展局